
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答记者问时说今年要建立四个体系,其中一个体系是“建立以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为主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”。
房地产商们有一个理论:房产商为富人盖房子,政府应为穷人盖房子。言外之意就是,房产商为富人盖房子,买者是富人是有钱人,所以房价就应该涨得高高在上,房产商赚大钱是天经地义。在房产商这种理论的指导下,现在弄得中产阶级都望房兴叹了。
经济适用房应该这样建:政府出土地,但不计入房产成本,这样房价就比商品房低很多;因为土地没计入卖价,买者就只有有限产权;买者可以买入、居住,但不能进入市场向他人卖出,想回笼资金只能卖给政府;这样就把经济适用房真正变成了纯消费品,可以有效牵制房地产商,是降低房价的好办法。
但是,总理讲的这个体系在实行中存在很大的难度:一是地方政府是希望拍卖土地获取巨额土地出让金的,他不可能拿出很多土地来做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。二是房地产是地方税收的重要来源,经济适用房多了,商品房的价格就上不去,地方税收就增长困难,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就受影响。
我估计,总理讲的“建立以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为主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”,在地方政府的实行中,可能会变成一种象征性的动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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